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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保温调节阀 电动密闭保温风阀 简单新图1

电动保温调节阀 电动密闭保温风阀 简单新

2021-11-21 23:048070询价

价格:¥763.00/个

连接形式:法兰

材质:不锈钢

供应:11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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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形式 法兰
材质 不锈钢
公称通径 50-300(mm)
适用介质
压力环境 低压
工作温度 低温
标准 美标
外形 大型
流动方向 单向
驱动方式 电磁
零部件及配件 配件
形态 隔膜式
类型(通道位置) 二通式
品牌 工洲
型号 BJ41W







产品名称:保温截止阀
产品型号:BJ41W
产品口径:DN15-200
产品压力:1.6-2.5MPa
产品材质:铸钢、不锈钢等
产品概括:生产标准:国家标准GB、机械标准JB、化工标准HG、美标API、ANSI、德标DIN、日本JIS、JPI、英标BS生产。阀体材质:铜、铸铁、铸钢、碳钢、WCB、WC6、WC9、20#、25#、锻钢、A105、F11、F22、不锈钢、304、304L、316、316L、铬钼钢、低温钢、钛合金钢等。工作压力1.0Mpa-50.0Mpa。工作温度:-196℃-650℃。连接方式:内螺纹、外螺纹、法兰、焊接、对焊、承插焊、卡套、卡箍。驱动方式:手动、气动、液动、电动。
联系电话:021-51875781 57432316 57433027
 产品详细信息

截止阀的启闭件是塞形的阀瓣,密封面呈平面或锥面,阀瓣沿流体的中心线作直线运动。阀杆的运动形式,有升降杆式(阀杆升降,手轮不升降),也有升降旋转杆式(手轮与阀杆一起旋转升降,螺母设在阀体上)。截止阀只适用于全开和全关,不允许作调节和节流。

保温截止阀具有保温,保冷特性,适用于石油,化工,冶金,制药等行业.

该阀适用于化工、化肥行业的管路上,夹套内通入蒸汽能防止介质结晶。

主要性能规范单位:mm
型号公称压力
PN(Mpa)
 试验压力P5(Mpa) 工作温度
(℃)
适用介质工作蒸汽压力
(Mpa)
壳体
密封
BJ41W-25P2.53.752.75≤200尿素、硝酸类≤1.3
BJ41W-40P4.06.04.4
BJ41W-64P6.49.06.6尿素、硝酸类
BJ41W-25R2.53.752.75
BJ41W-40R4.06.04.4
BJ41W-64R6.49.06.6

主要尺寸
公称压力
PN(Mpa)
公称通径
DN(mm)
尺        寸(mm)
LDD1D2D3B1F0BD63-GZ-φdHH1D0

     2.5        

4.0

151701067555358416513/84-φ14250262120
201901158565428416583/84-φ14292308140
2521013510078508418663/84-φ18340375160
3223014511085608418761/24-φ18338375160
2.5

4.0
40260160125100728420881/24-φ18360386160
503001801451209484221101/28-φ18410450240
6534019516013510584221211/28-φ18440485240
80380230190160128114.5241501/28-φ18540600280
100430270220188154114.5281761/28-φ18560625320
125490300250218182114.5302041/28-φ18625737360
150550330280248212114.532 1/212-φ25720790360

 





纸箱、泡沫或木箱包装,江浙沪皖多发快递,其它地方10公斤之内发快递,10公斤以上发物流(需到物流站自提),10公斤以上发快递需补邮费,如还有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客服。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只能开17%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需以上价格再上浮17%,开票请提供开票资料。

我公司开不了普通发票,如要可用其它台头开普票,需以上价格上浮6%,如还有其它发票问题请联系我们。



售后服务承诺

1.阀门类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一年并提供在此期限内的免费备件清单,免费维保期间内如发生非人为原因引起的损坏(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我公司将及时免费更换和修理。

2.设备要求实行终身包修,免费保修期满后买方如委托我公司进行维护保养,我公司将对设备进行维护更换件(出厂价),并详细列出维保内容。

3.我公司本着以客户利益为第一,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尽己所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

产品品质承诺

1.我公司从台湾引进先进加工检验技术,按照台湾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台湾的精湛的生产工艺、全面遵循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按 GB、JB、SH、HG、CJ 等相关的国内标准以及 ANSI、JIS、BS、DIN 等国外标准设计制造和检查验收。

2.对所有分供方都进行考察、评审,所有产品的采购都只在合格分供方进行。对分供方所提供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都需经过严格复查,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3.对分供方所提供的铸锻件、铸钢件、不锈钢铸件均具有合格的化学成分分析单与物理性能检测单;

4.产品制造严格执行“双三检”制度,不合格零件不转序、不装配、不出厂;

5.总装后按 GB13927、JB/T9092、CJ/T3056 标准进行强度、密封综合性能测试(介质为水、煤油、气体);

6.我公司对产品的质量及交货期负责,产品交货之日起质保期为一年,终身维护。对于产品质量引起的后果,我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操作不当引起的后果,我公司将以最低成本价对设备进行维护。


相关信息欢迎咨询不断增强,扩张期一再延长。但要保持全年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防止投资过快增长。国家已经出台了收紧投资的政策。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已联合发文,要求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加强投资调控。各地将对今年以来新开工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快速扩张的信贷,银监会已向主要商业银行负责人敲警钟。煤炭、钢铁、房地产等七大行业的信贷被点名;地方政府打捆贷款,特别是部分银行向一些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严禁。商业银行被要求“合理控制”贷款增幅。土地闸门也在收紧。针对一些地方政府成为土地违法主体,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对非法批地和暗中支持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以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土地和信贷闸门,是本轮宏观调控中遏制投资过快增长的两大利器。把好这两个闸门,是下半年宏观调控政策的整体走向。但当前一些地方和一些银行的认识并不统一:仍有不少地方政府把上大项目当作工作的重点,为违规项目“保驾护航”,甚至不恰当地成为市场主体;仍有不少银行在存差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加速放贷,特别是投向市场短期利润较好、长远过剩严重风险巨大的项目。下半年经济运行能否平稳,关键要看是否真正把好了土地和信贷两个闸门。从总体上看,在各项政策作用下,下半年投资加速反弹的可能性较小,但一旦土地和信贷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出现松动,经济运行仍将面临波动风险。袁钢明:中国经济再高速增长三年没问题
进入2006年,认为应该防止经济过热危险的声音渐成主流。然而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接受记者专访时,给出了相反的观点,他对中国经济表示出令人惊讶的乐观:“如果处理得当,中国经济刚刚步入新一轮增长周期的端口”。“协调增长才刚刚开始”记者:关于“经济过热”的争论现在又到了一个高潮,您怎么分析目前的经济形势?袁钢明:这一轮经济增长始自2003年下半年,当时温家宝总理放手发展经济,是为了解决之前很长一段时间经济低迷积累的各种矛盾。2003年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发动起来后,马上发现了煤电油运不足,钢铁、水泥、电解铝也面临着短缺问题。而这个短缺是之前很长一段时间过低的压缩造成的,2003年开始的增长是弥补过去不足的爆发性增长,所以比较激烈。事实证明,这种对短缺、增长不足的强烈的回调是正确和必须的。看起来是某些部门过热,实际上是在消除短缺,是有益的调整。今年钢铁、水泥、电解铝产量下来了,意味着短缺的结束,从这个角度说现在才刚刚进入了一个正常增长周期。2003年、2004年、2005年这3年的经济增长,是为了解决前几年经济结构不平衡、解决煤电油运的瓶颈。表面看起来冷热不匀,实际上是在弥补前几年短缺带来的不足。过去我们设想8%、9%的增长速度就撑不住了,现在煤电油运的瓶颈解除了,10%、11%的速度还能撑得住。所以我认为现在不能简单视为过热,而是从不协调向协调过渡,因为现在协调了,所以就要进行总量控制,注意总量把握。记者:中国经济已经连续高速增长了4年,您怎么评价目前中国经济所处的周期?袁钢明:实际上中国的经济周期已经彻底被打乱了。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周期比国外略短一点,大致就三年,一般掉下去一年,第二第三年就能起来,维持一年后又掉下去。但是从1993年以后就被打乱了。1993年朱镕基总理成功地把热度降下去以后,本应出现的经济周期被烫平了,一直到2003年,经济持续低迷。好的评价是年度之间的波动缓和了,没有超过1个百分点的波动,但经济增长长期过低,积蓄的矛盾也很突出———失业率增高、收入减慢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造成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社保负担重等等,而2003年一放开,能量就爆发出来了。2003年开始的新的增长周期,注意到了以前经济增长速度过低、潜力没有发挥出来造成的矛盾的积压,温家宝总理就特别重视,甚至是优先重视经济的快速增长,他自己也主动说,经济增长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既要防止经济过热,还要注意经济增长速度要加快,注意就业、收入问题。”接下来他面临的问题是大量项目上马,货币增长速度20%多,经济一下子热起来了,然后2003年下半年被迫收缩,但指导思路要求经济还得往上冲,于是2004年被迫再收缩,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收缩是以不损伤经济增长速度为条件的,而是希望经济快速增长持续时间长一些。我们注意到,2004年经济最热的时候,国务院文件说的是“个别产业的重复建设”,没有说“所有产业”,实际上还是想保护增长,控制措施的时候始终没有忘记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所以2004年5、6月份经济增长下滑很厉害,8、9月份又放松了。从那时到现在的思路是一致的。我认为下半年也不会采取行政管制,比如派工作组处理项目,甚至全国抓一个典型、大案。目前行政手段已经失灵,只有通过经济手段,收税、加息等等。“刀锋上舞蹈的艺术”记者:那么这种持续高速增长是否存在风险?袁钢明:经济增长上升时间长,一定会发生下落,这是正常的,只要不会发生严重性、灾难性的东西,持续的时间越长越好,而且我们完全可以在高增长的情况下后续消化掉积累的风险。所以这一次持续这么长时间的高速增长应该是宏观调控政策的成功,延长了本来可能很短就结束了的高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还没有出现过连续4年10%的高增长。至于这种增长是否还会持续,目前看难以预测。但我认为,如果调控得当,这可能仅仅是一个新增长期的开端。经过了2004年、2005年“热-冷-热”,“松-紧-松”的过程,政府和企业的适应性有所增强,如果说从今年进入新的一轮增长,再增长3年没问题吧。记者:成功秘诀就在于“发展中解决问题”?袁钢明:对,首先把经济抬起来,在增长和发展中进行结构调整,而不是反过来把经济热度压下去才能解决矛盾。现在有提前量了,到10%就警惕了,但也不是要把它降到8%为止。到高位以后,再防止过热风险,这个防止是在过热边缘上防止,不是在远离过热时就相关信息欢迎咨询不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和国债投资项目),涉及资金545.55亿元,具体分配到44149个项目,其中10万元以下的项目8825个,平均每个项目4.36万元。 “十万元以下的项目也需要国家批吗?”有专家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转移支付透明化的解决之道目前依据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只是一个部委规章,其权威性、科学性常常受到各方质疑;是重新立法还是加强监管,学者和专家看法并不统一。  “由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事权、财权不清晰,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权威性等原因,致使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科学,中央财政调控权没有充分发挥均等化功能。”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苏明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为了平衡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力,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非常明确,即将财政的溢出效益转化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尽管对于转移支付作了许多明确规定,但是对于转移支付的申请、使用、监管及责任承担等问题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目前的转移支付主要通过《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来管理。其部委规章的性质也遭到了多方质疑,认为财政转移支付应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规定。 “理想的设计自然是首先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然后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在明确收入和支出差额的基础上,由中央补足差额。”苏明说。不过在苏明看来,要想把这个设计付诸到实际操作中很难,涉及到多方利益。 “由于缺乏明确的事权、财权划分,因此无法确定各级政府间的职责。要想规划财政转移支付,首先要确定各级政府的公共职能。”刘剑文教授也表达了同样看法。  “这就涉及到另一部立法《财政收支划分法》,可以考虑由国务院立法;在单独立法还不可能实现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在其他立法中加入财权事权划分的内容。”刘剑文教授说。 苏明则表示,“在大的改革还不能发生的情况下,现在要做的是提高转移支付的透明度,在管理上下大功夫,把分散的管理模式变成集中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他认为,对于转移支付,目前也有一些监管途径,但这种监督还没有完全到位。由于转移支付的渠道多,量大,不可能每一笔都监督,财政自身监督力量还不是很够。 从现有的法规来看,目前对转移支付的监督主要有来自财政部门的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以及人大对预决算的监督。但是李金华在《审计报告》中明确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强。在转移支付预算编制问题上,虽然财政部2005年提出了“按上一年执行数或上级下达的预计数编报”的原则要求,但各地在实际执行中仍不规范。  监督仍是一大难题。对此,也有专家提出,设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财政转移支付。“这个想法太简单了,不能说新建机构就能解决好这个问题”,对此设想,苏明这样回应。  “这就需要立法监督,社会的监督。社会的监督又包括媒体监督及民众监督,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纳税人的权利,让纳税人对财政支出进行监督,行使其监督职能。”刘剑文教授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刘剑文教授认为,虽然现在的《审计报告》可以看到每年的转移支付金额,但是却看不出是如何进行转移支付的。中央给地方多少钱、这些钱的使用效果都还看不到。立法应该从实体和程序上共同保障转移支付的透明性,把整个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置于公众的视野下,让公众随时可以看到。 但是现在的纳税人基本上没有监督权,也没有其他立法保证这个权利。“我们现在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就应该保证这个权利。”刘剑文说,“纳税人需要对抽象行政行为也可以提起诉讼的权利。”前一段时间,在湖南就曾出现纳税人因财政局买车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例,但最终纳税人败诉。刘剑文表示,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抽象行政行为不能起诉,所以有关法律需要修改。 “只有赋予了纳税人监督权,才能保证转移支付的透明。”刘剑文说。 观点官员、专家和学者为转移支付“透明化”献策李金华国家审计署审计长苏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剑文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叶静/北京报道转移支付项目交叉混乱——应严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李金华:在补助地方支出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分散、部门职能及项目内容交叉重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国家相关政策目标的实现。今后,要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设置,新增项目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对到期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及时清理,逐步整合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统筹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改进资金分配机制,对明显属于地方事权范围内的事项,具体项目的确定交由省级政府办理。中央主管部门主要通过政策、规划和必要的监督检查,指导地方管好用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苏明: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意图和事权划分原则,清理和压缩现有的专项拨款项目,只有国家鼓励、并且属于国家和地方共同负担的事项,中央才设立专项转移支付,属于地方支出责任范围内的事务,中央不安排专项。  还应取消现有专项转移支付中名不符实和过时的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对已形成地方固定财力的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严格专项转移支付审批程序,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办法。 另外,已有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过多地要求地方财政有相应的配套资金。这直接导致未能拿出足够财力配套、但实际上更需要专项资金支持的地方不能拿到项目,只好采取虚报数字的做法,影响了专项转移支付目标的实现。因此,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确定,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弃需要地方配套资金的要求。 刘剑文:中央部委只有经人大授权批准,将资金列入预算,才可以把钱下拨给地方政府。若不经过人大批准就下拨,那么部委的“权力”太大了,也没人监督,这种行为并不规范。 所以应有法律对转移支付做出全面的规范,各部门依照法律办事,违法者予以追究责任。 转移支付透明度不高——转移支付数额应与资金利用实绩挂钩李金华:由于目前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编制还比较粗放,透明度还不高,既不利于中央财政科学有效地管理和分配这部分资金,也不利于地方人大和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因此,各部门要围绕“十一五”规划战略目标,通过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滚动项目库,切实细化部门预算;财政部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增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的透明度。加大中央部门预算执行责任,实行必要的问责制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苏明:中央财政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的同时,应继续安排一部分资金作为奖励和补助,与转移支付资金利用实绩挂钩,引导省级政府尽量多地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自身财力分配落实到基层财政,完善省级对下的转移支付制度。 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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