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2023年淄博市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申报指南》出炉。其中,“2023年淄博市智能装备产业政策申报指南”制定了智能网联汽车等11个申报领域的奖励标准,最高奖励1000万元。
加快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突破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装备)短板。支持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装备)研发生产,对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装备)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推动机器人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对机器人生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超过2000万元以上,且在机器人本体制造、关键部件、整机核心控制技术等具有核心技术的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 。对列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目录的产品,给予50万元支持,同一企业同一产品不重复享受支持,同一企业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企业,在享受省保险补偿政策基础上,市级再给予20%的配套保险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智能装备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搭建一流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已建成运营的,按照上年度为智能装备企业服务金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举办高水平展会论坛。承办符合淄博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方向的有影响力的高端论坛、学术会议、会展等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投入给予承办方支持,单个活动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走出去参加展会。支持智能装备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外智能制造领域的展会,参加国外展会的执行现有政策,参加国内展会的,按展位费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创新金融模式。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的产业项目,经认定后按照股权投资额的2%给予融资支持,每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强化金融服务。支持企业采用银行贷款、融资融券等方式实施智能装备项目,对列入省、市重大项目的,按照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鼓励企业引进职业经理人。引进具有世界500强企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奖励企业100万元;引进具有中国500强企业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业经理人,奖励企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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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秋云